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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督促指导
县级具体落实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章第六十条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
第二十一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根据其服现役年限发放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具体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力情况、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表彰奖励的,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增发25%;
(二)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增发20%;
(三)荣立二等战功、一等功或者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增发15%;
(四)荣立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的,增发10%;
(五)荣立四等战功或者三等功的,增发5%。
第二十三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本事项暂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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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向窗口进行申请或者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有关材料;
2.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办结处理。审查通过的,出具审批通过办理结果,申请人按选择的方式到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审查不通过的,出具审批不予通过的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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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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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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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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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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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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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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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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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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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马鞍山市雨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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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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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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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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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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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马鞍山市雨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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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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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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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
无 |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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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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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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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是多少? |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年度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工作有关要求,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部队一次性退役金1:1的比例,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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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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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的来源? |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精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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