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办事评价
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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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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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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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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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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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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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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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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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填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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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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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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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弹窗如需申报需要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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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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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网上申报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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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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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承诺书的合同(期限)包含联网认证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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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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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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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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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1、残疾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校验的,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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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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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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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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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信用免交、 信用后补 |
1、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2、盖有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印章。 3、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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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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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信用免交、 信用后补 |
若给职工买了公积金导致实发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需要上传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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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根据需要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渠道向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受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全部内容。
2.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办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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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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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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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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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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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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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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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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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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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马鞍山市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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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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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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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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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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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马鞍山市雨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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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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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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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
无 |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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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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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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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但可以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的职工能否申报该项目? |
不能,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方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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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是否需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用人单位已达到或超过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残联机构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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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还有什么关事项吗? |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及逾期未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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