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咨询事项
  • 收藏事项
  • 分享事项

简洁版
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实施主体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上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其中就业确有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
申请材料
查看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5-2373031
监督电话
0555-249510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1700号雨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阶段性办理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 基本信息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办事评价
目录清单名称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目录子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106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编码
11340504MB0T88336T4002014106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0504MB0T88336T400201410600101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办理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1700号雨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所属部门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雨山区
实施主体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是否有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是否有数量限制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监督投诉电话
0555-2495102
咨询电话
0555-2373031
年审年检
划分标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
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
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
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
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3.《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
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
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展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上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其中就业确有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真实有效

就业创业登记证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合法有效

户口簿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合法有效

“零就业家庭”证明或《残疾人证》或《低保证》或征地(征林)证明或需要就业援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合法有效

  • 受理:申请人通过网络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行受理,不符合申报办理条件的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办结:办理结果由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自愿到窗口领取,也可选邮政快递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文亮
受理岗

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
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初步审查;
3、负责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办结

0.5个工作日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庆芳
办结岗

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2、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
3、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高校毕业生可以认定困难人员吗?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我的户籍在其他区,住在本区,是否可以申报就业援助服务?

就业援助服务必须到户籍地人社部门办理。

就业援助对象有哪些类型?

根据《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文件依据,就业援助对象分为七类,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满意度: 0.0%,   评分 0.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0.0

  • 0

    满意

    占比  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