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办事评价
现场预约(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汇通大厦)四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县级:辖区内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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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根据需要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渠道向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受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全部内容。
2.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审核,审查申请材料及申请事项,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初审、复审意见,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3.工作人员制定结果文件,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审批决定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自取、邮寄等方式领取结果。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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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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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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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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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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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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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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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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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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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凡、王晶晶、王莹、张颖、钱峰、郑秦、王聪娇、陈文文、刘蔚、潘朕、魏正宏、钱衡、张争艳、卢冠蓓、巩懿、孟楠、程相姬、王秀凤、赵志明、魏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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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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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
无 |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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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个工作日 |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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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凡、王晶晶、王莹、张颖、钱峰、郑秦、王聪娇、陈文文、刘蔚、潘朕、魏正宏、钱衡、张争艳、卢冠蓓、巩懿、孟楠、程相姬、王秀凤、赵志明、魏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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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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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
无 |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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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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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办完以后会有注销证明吗? |
注销登记办完后,关系人可以调档查询不动产的抵押权是否为注销状态。 |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来办理吗? |
可以由双方共同申请,也可以由抵押权人单方来办理。 |
注销完成后可以立即办理转移吗? |
可以立即办理其他登记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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